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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保健食品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全称《办法》),其中规定,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将从此前的单一登记制变成登记与备案结合,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月实行。实质上,去年10月1日月实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也牵涉到到了保健食品实施登记备案融合制为的规定。该《办法》中也提及,按照新的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根据风险管理拒绝,该《办法》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本的单一登记制调整为登记与备案结合的管理模式,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管理保健食品登记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归属于补足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这就意味著,保健食品登记审核制度向修改备案制度改变。具体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将使用登记和备案双轨制管理,超越了之前全部使用由国家食药监总局法院登记的管理办法。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健食品实行双轨制意味著保健食品的身份证有所断裂,新的法规实施后,由于保健食品的法律定位被具体,将很大激励新的投资者的涌进,同时由于管理方式的转变,将被迫部分企业无法适应环境变化而解散市场,行业将不会经常出现新陈代谢加快的新景象。
本文来源: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开云(中国)Kaiyun-www.rosylink.com